艺术家信息
沈钧儒
艺术家
更多 沈钧儒 作品
赞助
伟大的世界艺术
北方文艺复兴 Northern Renaissance
矫饰主义 Mannerism
巴洛克 Baroque
洛可可 Rococo art
新古典主义 Neoclassicism
浪漫主义 Romanticism
哈得逊河学院 Hudson RiverSchool
学院艺术 Academic art
拉斐尔前派 Pre-Raphaelite Brotherhood
维多利亚古典 Victorian Classicism
东方风格 Orientalism
现实主义 Realism
巴比松画派 Barbizon School
印象派 Impressionism
后印象派 Post-Impressionism
Sponsored Links
时间:2010-03-08 15:27:46
沈钧儒行书书论皱法立轴
沈钧儒 行书论皱法 立轴
浏览:9916
  • 发给好友
  • 加入收藏
  • 我要出售作品
高清图片像素: 2019*3788px 实物规格:*cm

作品介绍

到青云来商城订购 沈钧儒 行书论皱法 立轴 画稿
沈钧儒(1875-1963),浙江嘉兴人(生于苏州)。字秉甫,号衡山(署见1945.1.7《新华日报》,题 《追赋呈沫若、亚子二先生》),又号隐佛,晚号民主老人,化名沈湘公(1948年在香港主持民盟工作时见用),室名与石居(因喜蓄石而取,有诗云:“吾生尤好石,谓是取其坚。”于右任为其书榜,侯外庐加以识语)。著名法学家、民主战士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进士,留学日本。1907年学成回国,从事立宪运动,参加辛亥革命,先后加入同盟会和南社。后任上海法学院教务长,同时执行律师业务,参加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。1935年率先响应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,先后组织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和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。次年与邹韬奋等七人被捕,史称“救国会七君子事件”。抗战爆发后出狱。1942年任民盟中央常委。1948年到解放区,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。新中国成立后,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全国人大常务季员会副委员长等职。在京浙世。著有《宪法要览》、《家庭新论》、《家庭问题》、《寥廖集》等。
2
顶一下!
用户名:
密码:
* 游客无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
验证码: